风险揭示书

2018-04-11 18:29:46

尊敬的客户:

元宝365通过筛选优质的资金需求方,为资金需求方与元宝365平台的各位出借人搭建借贷的桥梁,提供信息撮合居间服务。

您在进行网贷出借时,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,根据有关网贷法律法规、行政规章,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,请您认真详细阅读。出借人从事网贷出借,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风险:

1、宏观经济风险:由于我国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其他国家、地区宏观经济环境变化,可能会引起出借利息的波动,使您存在亏损的可能。

2、政策风险:有关网贷的法律、法规及相关政策、规则发生变化,可能引起利息的波动,使您存在亏损的可能。

3、网贷平台经营风险:由于网贷平台处行业整体经营形势的变化;由于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因素,如经营决策重大失误、高级管理人员变更、重大诉讼等都可能引起该利息的波动。

4、技术风险:由于交易撮合、充值出借是通过电子通讯技术和电脑技术来实现的,这些技术存在着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的可能,同时通讯技术、电脑技术和相关软件具有存在缺陷的可能。

5、信用风险:如借款人因经营不善、资金周转不灵或主观故意而出现无法或未能正常还款的情况,出借人需自行承担借贷风险,接受本息损失。

6、延期风险:在借款到期日,借款人因自身原因无法按期足额还款,导致出借人的出借本金和利息无法按时回收。当借款人未按期足额还款时,元宝365将根据出借人的授权采用适当的方式代表出借人对借款人进行追索(包括但不限于仲裁和诉讼),无论采取哪种方式,在此过程中,出借人均有可能延期收到出借本金和利息。

7、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:诸如地震、台风、火灾、水灾、战争、瘟疫、社会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网贷系统的瘫痪;网贷平台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、设备故障、通讯故障、电力故障等也可能导致网贷系统非正常运行甚至瘫痪。

8、其他风险:由于您密码失密、操作不当等原因可能会使您发生亏损;网上委托,他人进行恶意操作而造成的损失。

网贷平台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下列活动(禁止行为):

1.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;

2.直接或间接接受、归集出借人的资金;

3.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;

4.自行或委托、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、固定电话、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;

5.发放贷款,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;

6.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;

7.发售银行出借、券商资管、基金、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;8.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、证券化资产、信托资产、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;

8.除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允许外,与其他机构出借、代理销售、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、捆绑、代理;

9.故意虚构、夸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、利息前景,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及风险,以歧义性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进行虚假片面宣传或促销等,捏造、散布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,误导出借人或借款人;

10.向借款用途为股票出借、场外配资、期货合约、结构化产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风险的融资提供信息中介服务;

11.从事股权众筹、实物众筹等业务;

12.法律法规、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。

特别提示:

本公司敬告出借人,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和心理承受能力认真制定网贷出借策略,应当清醒地认识到该类网贷出借蕴涵的风险。

网贷有风险,出借需谨慎!

以上《风险揭示书》本人已阅读并完全理解,愿意承担网贷出借的各种风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