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户缴费签约声明与授权

2018-09-15 09:23:45

一、定义及解释

1元宝365元宝365平台、平台:指北京大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运营管理的元宝365网站(域名为https://www.yuanbao365.com)及其移动客户端。

2)《三方协议》:指平台注册用户(下称“用户”)、北京大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江西银行签署的《江西银行网络交易资金账户服务三方协议》。

3)本协议:指《用户缴费签约声明与授权》。本协议基于《三方协议》的约定,由用户单方向北京大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,具有法律效力。户同意,在符合用户签署的相关协议以及元宝365平台规则的情况下,授权元宝365平台向江西银行发出支付指令从用户的存管电子账户扣款(包括向用户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)。用户对此表示认可,并自愿接受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。同时用户已知晓上述服务可能无需用户再次输入支付密码。用户对此表示认可,并自愿接受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。

5协议所述的支付行为是指用户电子账户内资金的划出的过程,支付的目的可用于出借、还款、支付服务费、手续费等。

二、声明与授权

1用户同意开通《三方协议》项下的资金存管账户及《三方协议》中的所有服务用户同意并授权元宝365为满足用户的缴费需求向江西银行发出指令,用户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后,元宝365有权按照用户缴费需求向江西银行发发出指令,以实现用户的缴费需求,但不得违反之前双方协议的约定。

2)用户确认其签署本协议及使用《三方协议》项下的服务时的意思表示均出自于用户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。同时用户确保在使用服务时所填写的信息均真实有效,否则因此导致的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。

3)用户在此授权,元宝365有权向江西银行发出指令对用户的电子账户进行免密操作(自动投标业务),以便用户在平台上正常开展投标、债权转让、还款、缴费等活动。

4)用户同意,江西银行仅对因错误执行元宝365的指令以及用户的指令承担责任,对于因元宝365以及用户发送指令错误或迟延,导致用户的电子账户或银行账户发生的资金损失,江西银行不承担责任,用户与元宝365或交易对方自行解决。

5)用户同意,开通《三方协议》项下的服务后,用户应按照协议的约定/或江西银行、元宝365有关规则使用网络交易资金账户,在用户作为出借人进行投标环节,用户应确保其电子账户中有充足的出借资金,如因用户电子账户出借资金不足而使得投标不成功的,用户自行承担后果;在用户作为借款人进行还款的环节,用户应确保其电子账户中有充足的还款金额,如因用户电子账户还款金额不足而使得还款不成功的,用户自行承担后果

三、其他

用户知晓并确认,本协议生效方式为:用户登录平台后,以网络在线点击确认的方式元宝365确认签署本协议,本协议自用户在元宝365平台点击确认时生效。未尽事宜均以更新公布的相关规则为补充,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;本授权委托书与《三方协议》及相关规则不一致的地方,以更新的最新相关规则为准。本授权委托书中的所有术语,除非另有说明,否则其定义与三方协议的定义相同。

 

 

人:__________________

身份证号码:________________

签署日期:____________